韶华调出导航,指尖在屏幕上一点,设定了“青林镇”。
“好嘞!”叶正海一声高喝,带着几分振奋人心的劲头,脚下油门一踩,车子稳稳驶出宾馆停车场。
后车里,林洲一边开车,一边听梁成兴奋地读着被韶华圈出来的信息,脸上没了之前的急躁,反而透着一股雀跃——哪怕只有几点猜对了,也让他们充满了干劲。
他们心里清楚,自家队长虽然高冷话少,却从不会忽视队员的努力。
做错了不会像其他队长那样劈头盖脸地骂,做对了也绝不吝啬肯定,这种恰到好处的鼓励,比任何奖励都让他们振奋,连整夜未睡的疲累都消散了大半。
只有意识空间里的系统在嘟嘟囔囔:【这些人怎么回事啊,居然还需要主人这么费心引导,就不能百分百信任主人吗?
跟着大佬,听话就对了。费那个脑子干什么啊?】
韶华无视了系统的抱怨,目光投向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,青林镇也越来越近。
副驾驶座上的葛红绸一边小心翼翼地给雪墨喂着切碎的包子馅,一边暗自自责。
昨晚和队长住一间房,她怕打扰韶华休息,硬是闭着眼熬了一夜想案情。可到头来还是没像梁成他们那样整理出资料,会不会给队长留下“不思进取”的印象?
她幽怨地看了一眼后车座兴奋的两人,抱着雪墨小声“嘤嘤”起来。
雪墨高傲地抬起头,用爪子拍了拍她的头,仿佛在说“本大王原谅你了”。
葛红绸瞬间被治愈,抱着雪墨开始滔滔不绝地夸赞:“墨墨你真好!你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猫!”
葛红绸抱着雪墨,赞美的话不要钱似的开始往外蹦。舔猫舔的毫无底线。
那毫无底线的吹捧,让前排的韶华都忍不住勾了勾嘴角。
车子在高速上飞驰了一个小时,窗外的景物从城市渐变为乡村,下了高速又行驶了二十分钟,终于驶入了青林镇的地界。
镇子不大,街道两旁是低矮的商铺和民居,空气中混杂着泥土和饭菜的香气。
韶华示意叶正海停车,推门下车:“我去买瓶水,你们稍等。”
她本意是想借买水的功夫观察镇上环境,好找个“发现疑点”的理由,没成想刚走到街角的小超市门口,脚步就顿住了。
超市门口站着一个男人,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,戴着黑色棒球帽和口罩,把脸遮得严严实实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韶华的嘴角悄悄勾起,对着身后车里的人比了个剪刀手——表示“非常lucky”。
她之所以这么兴奋,是因为意识里的系统已经炸开了锅:【宿主!是他!就是玫瑰酒店那个门童的味道!虽然他换了衣服,但他身上的那股气味差不了!】
这个门童小哥的身份一直是个谜,长远县警方查了三天,愣是没找到他的任何身份信息和案底。
柳华他们正是因为这一点,才放心让他出面在玫瑰酒店做接应的。
一个“查无此人”的人,就算被怀疑,也很难顺藤摸瓜。
韶华没想到会在这里偶遇他,省去了不少“找理由”的功夫。
她没有回自己的车,而是走到林洲驾驶的警车旁,屈起手指敲了敲车窗。
林洲立马按下车窗,探出头来:“沈队,什么事?”
韶华微微一笑,眼神却带着几分锐利:“幸运女神降临了。
看见那边小超市门口那个一身黑的男人了吗?”